第一章 青面兽杨志
青面兽杨志碰到张端端,是在老甘的“忻州食府”。老甘嗓子坏了,说话用的是气声。说话费劲,还说。杨志就着羊汤,吃完五个烧饼,老甘过来结账,收过钱,坐对面说,旁边五环路,大红门桥,昨天傍晚,一人从桥上跳了下来。想寻死,却没死成,只轧断一条腿。但五环路上,五辆车“砰砰”追尾。一辆“奔驰”横了过来,旁边车道上,一辆山西的运煤车,又将“奔驰”撞飞了。“奔驰”落下来,又一头撞到大红门桥的桥礅上。车里坐着一男一女,男的盆骨摔碎了,女的当场死亡。这事还刚开头,死的这女的,却不是那男的老婆,而是一个第三者。这头儿事故还没处理完,那边医院乱成了一锅粥。老甘:
“你不能说这是大意,真没想到。”
杨志心里正有事,没理这事,抄起桌上的腰包:
“老甘,这回的烧饼,用的是啥面呀,一股哈喇气。”
老甘:
“让你吃出来了。但你说错了,这回不怪面,怪上头的芝麻。卖芝麻的老胡,把去年的陈芝麻,掺到今年的新芝麻里。透过一粒芝麻,我算看透一个人。”
这时问:
“上回让你找那人,你找着没有?”
杨志和老甘是山西老乡,老甘是忻州人,杨志是晋城人,虽然一个是晋北,一个是晋南,但毕竟是老乡。杨志常到“忻州食府”吃饭,却不是冲着老乡不老乡,而是冲着老甘熬的羊汤。老甘羊汤熬得好,羊的骨头架子,也是从集贸市场买来的;骨头架子是一样的骨头架子,但老甘熬出的羊汤,就是比别人家熬得鲜、浓、香。老甘仗着羊汤熬得好,便在烧饼、凉菜、热菜上做些手脚。杨志又不喜。杨志听人说,老甘的羊汤所以好喝,是因为他在羊汤里,放了大烟壳子,人一喝容易上瘾。上月二十五号夜里,老甘一家正在睡觉,一个贼溜了进来。事后能看出,贼是过路贼,没来踩过点,也不了解老甘。饭店前脸是些桌椅板凳,没啥可偷的;后脸厨房放些锅碗瓢盆,也没啥可偷的;贼好不容易撬门进来,还是惦着偷点儿钱。贼以为钱放在卧室,一家人睡觉的地方;但老甘有心眼,钱没放在卧室,一天盘点完,把钱裹在一塑料袋里,放在厨房一芝麻坛子里。坛子上边是芝麻,里面却埋着钱。老甘不把钱放到卧室,是怕老婆孩子乱拿;本为防老婆孩子,谁知防着了贼。贼在卧室摸了一遍,柜子箱子,一家男女脱下的衣服,连老甘枕头边都摸了,只摸出三块五毛钱。贼百思不得其解,一个人蹲在床边犯愣。没想到老甘早醒了,就是没吱声,看贼蹲床边犯愁,终于忍不住了,“嘿嘿”笑了两声。他大喊“捉贼”贼不怕,这阵势贼见多了,有人突然笑,老甘嗓子坏了,用的又是气声,那贼吓得头都支棱了,自己大喊一声“有贼”,夺门而出。但贼不走空,窜过前脸饭厅时,把老甘挂在墙上的皮夹克给顺走了。皮夹克里没有钱,皮夹克说起来也不是皮的,是仿皮的,就像老甘的饭店,巴掌大一点儿地方,却叫“忻州食府”,但皮夹克口袋里,却有一个小学生算术本。“忻州食府”旁边是一集贸市场,再过去是一建筑工地,许多卖菜的,建筑工地的民工,也常到老甘的“忻州食府”吃饭。来吃饭的,都是为了吃饱,不是为了吃好,就给老甘在饭菜上做手脚留下了空当。这些人,身上的钱是有数的,吃着吃着,钱不够了,就欠下老甘许多账。单个儿来吃饭的,一般不欠账,一顿饭吃多少钱,事先都盘算好了;三五个人来,一人请客,容易欠账。因有人请客,大家就放开了,吃着喝着,菜不够了,酒不够了,请客的又假仗义,再要酒菜,身上带的钱不够,只好欠账,下次来吃饭时再还。这一笔笔账,就记在这算术本上。算术本,就装在皮夹克衬里的口袋里。本来账本没在皮夹克口袋里,老甘就把它挂在墙上,与皮夹克并排。一天,在集贸市场卖羊骨头架子的内蒙的老塔,到“忻州食府”来吃饭,等菜的间歇,闲来无事,从墙上摘下这本看,边看,边大声朗诵欠账人的名字,及他们欠下的钱数。老塔念得起劲,老甘看饭馆还坐着别的客人,怕这事传出去,欠账的人会不高兴,影响自个儿的生意,便从老塔手里,一把夺过账本,顺手掖到了皮夹克口袋里。本来是偶尔一掖,之后成了习惯,记过账,就掖到皮夹克里。没想到这账本,被贼给偷走了。账一笔一笔很碎,加起来,估摸有一千多块。其实谁欠“忻州食府”的账,老甘心里也清楚,他心里也有一本账,但账本被人偷了,做生意总显得晦气,也怕查无实据,欠债的人赖账,老甘便想把它找回来。老乡杨志,常来“忻州食府”,谈话语之中,似与干这行的人熟;杨志到底是干啥的,老甘没问,杨志也没说过;无非行为举止,能看出个大概;老甘便托杨志,看能否找到这贼。老甘:
“皮夹克我不要了,他把账本还回来,再给他二十块钱。”
现在又问这事,杨志照地上啐了一口痰:
“一边让我找人,一边还收我饭钱,透过一顿饭,我也算看透一个人。”
老甘攥住钱,用气声说:
“瞧你说的,要不我把钱退给你吧。”
杨志没理老甘,拎腰包出门。临出门时,从饭桌上拿一张餐巾纸擦嘴,现门边桌前,坐着一瘦女孩,在吃一碗羊杂面。但她没吃,看着窗外路过的人呆。街上的路灯亮了,人走得有些急。杨志离开“忻州食府”,走了半站地,摸口袋掏烟,突然想起自个儿的烟落在了“忻州食府”。想回去取,又觉不值当,便到路边烟摊买了一盒,撕开口,抽出一支,点上,再往前走,刚才在饭馆吃面的那女孩跟了上来,撵上杨志问:
“大哥,玩吗?”
杨志这才知道,刚才吃面的女孩是只“鸡”。留意看,小骨头小脸,也就十七八岁。又盯,现这女孩不像街边的鸡。街边的鸡看人,眼神都像猫看老鼠,早不拿这事儿当事儿了;这女孩看杨志,却像老鼠看猫,说过这话,脸羞得绯红。不是因为她是“鸡”,是这绯红,也不是绯红,是“鸡”在害羞,在世界上已少见,让杨志心动,本不想玩,也想玩了。杨志点了点头。那瘦女孩便领着杨志,往她住处走。杨志边走边问:
“你哪儿人?”
瘦女孩:
“甘肃。”
杨志:
“干多长时间了?”
瘦女孩看杨志一眼,又低下头:
“我说昨天,你也不信。我来北京找俺哥,谁知他换了地方。给他打电话,他的手机也停机了。干这个不为别的,为攒个车票钱。你就当我说瞎话吧。”
杨志倒“扑哧”笑了:
“咱俩这辈子,说不定就见这一面,你干一年,我也没吃多大亏,你昨天才干,我也没占多大便宜。”
两人又往前走。杨志:
“你多大了?”
瘦女孩抬脸:
“二十三。”
倒出杨志的意料。做这行的都说自个儿小,这女孩看上去十七八,却说自个儿二十三,倒是个老实人。杨志:
“你贵姓?”
瘦女孩:
“免贵姓张,就叫我端端吧。”
杨志知道这“端端”,该是假名。可叫上,答应,就是真名。一个称呼,真与不真,重要吗?说话间,已走出两站路,好像还没到地方。杨志停住脚步:
“还有多远?”
端端指着前边:
“不远,就在前边。”
两人又走。但这“前边”,又走出一站多地,终于拐进一条胡同。胡同里有些脏,手挨手,有仨公共厕所,厕所里的汤水,溢到胡同里,路灯坏了,下脚要看地方。走到胡同底,拐过弯儿,又是一条胡同。杨志打量一下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