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往北行,愈加深入狼林的幽暗国度,农庄田舍便更见疏落,终至人迹绝响,骤然遗世独立。
无论扎营拔营,提利昂都帮不上忙。他个子太小,蹒跚跛行只会碍手碍脚。于是他便趁史塔克和尤伦等人搭建帐篷居所,照料马匹,生火取暖之际,裹紧皮衣,揣着酒袋,蹒跚到一边独自读书,这成了他的习惯。
旅行的第十八天,他带着从凯岩城一路携来北方,盛夏群岛酿产的珍贵琥珀甜酒,以及相关龙族佚闻事迹的书——这几册珍贵的典籍乃是提利昂求得艾德·史塔克公爵允许,从临冬城的图书馆拿的——独自走开。
他走到营地的喧嚣之外,激流奔涌、水冷如冰的溪边觅得一方宁静。一株形体怪诞的老橡树恰好为他遮挡寒风。提利昂背靠树干,扯紧皮毛,啜了一口酒后读起关于龙骨的叙述。龙骨含铁量高,故呈黑色,书上如是说,龙骨坚硬如铁,然材质极轻且有韧性,自然亦不怕火。无怪乎多斯拉克人视龙骨弓为稀世珍宝,配上龙骨弓,射手可以轻易超越木制弓箭的射程。
提利昂对龙有种病态的迷恋。当年他初次造访君临,参加姐姐和劳勃·拜拉席恩的婚礼时,就打定主意一定要瞧瞧那些悬挂在坦格利安王座厅墙上的龙头。虽然劳勃国王早已把龙头换成了旗帜和壁毡,提利昂仍不死心,最后总算在阴湿的地窖内找到了它们的收藏处所。
他本以为龙头必定令人叹为观止,甚至叫人望而生畏,却怎么也想不到它们竟会是如此美丽的东西。它们的的确确美得让人目瞪口呆。黑如玛瑙,光滑洁亮,在他的火把映照下仿佛会闪闪发光。他察觉到它们喜欢火,因而特地把火把插进其中一个较大的龙嘴里,果真火光大盛,影子在他身后的墙上大肆舞跃。龙牙宛如一柄柄黑钻石制成的长弯刀,长年浸涤于炽热的烈焰里,火把微焰对它们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当他抽身离去时,他发誓那头巨兽空洞的眼窝是目送着自己离开的。
巨龙头骨一共十九个,最老的寿命已经超过三千年,最幼小的也有一个半世纪那么久。幼龙的头骨也是最小的,那两个畸形怪状,比猎犬的头骨大不了多少,它们是龙石岛上所孵化的最后两只龙,是坦格利安家族最后的两只,或许也是这世界上最后的两只,它们非常短命。
其他的龙头则一个比一个大,最大的三头便是歌谣和传说里最恐怖的巨兽,即伊耿·坦格利安和他的妹妹们攻打古代七国时所骑乘的那三头龙。吟游诗人为他们都取了神的名字:贝勒里恩、米拉西斯和瓦格哈尔。提利昂站在他们的血盆大口间,震慑得说不出话来。瓦格哈尔的咽喉之大,大到你可以骑马进去,当然别想活着出来。米拉西斯体型更加惊人。而最硕大无朋,人称“黑死神”的贝勒里恩,则可一口吞下整只野牛,或是传说中漫游于伊班港以北冰冷荒原上的长毛象。
提利昂在阴湿地窖里伫立良久,盯着贝勒里恩空洞而巨大的眼窝,试着想像眼前这只巨兽生前的模样,想像它开展双翼,横扫天际,口吐烈焰的景象,直到火把燃尽。
他的远祖凯岩王罗伦,曾与河湾王孟恩联军抵抗坦格利安的征服。那是约三百年前的事,当时七大王国真的是各自为政的王国,而非今日大一统国度下的属地。两军合计有六百诸侯,五千骑兵,以及五万以上的雇佣军和步兵。据史家记载,“龙王”伊耿的军力大概只有对手的五分之一,其中多半是从他之前击败的敌手军队中召募而来,忠诚堪忧。
两军在河湾沿岸的沃野平畴中相遇,在遍地结实累累、等待收获的金黄麦田上交战。联军发动冲锋,坦格利安军立时四散溃逃。短短几分钟内,史家又如此写道,连年的征服似乎就要划上休止符……但这只是伊耿·坦格利安和他两个妹妹投入战局之前的那几分钟。
这是历史上惟一一次瓦格哈尔、米拉西斯和贝勒里恩同时出击,后世的吟游诗人称之为“怒火燎原”。
那天共有将近四千名士兵被烧成灰烬,其中包括河湾王孟恩。罗伦王侥幸逃脱,没过多久便向坦格利安家族投降称臣,后来还产下一子,为此提利昂只有感激的份。
“你读那么多书干嘛?”
提利昂闻言抬头,琼恩·雪诺正站在几步以外,好奇地端详他。他用一根手指夹住正读的书页:“看着我,然后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男孩狐疑地看着他说:“你耍什么把戏?我看到你啊,提利昂·兰尼斯特。”
提利昂叹道:“雪诺啊,你是个私生子,却真是够客气。你看到的是个侏儒。你几岁了?十二?”
“十四。”
“你才十四岁,我却一辈子长不到你现在这个高度。我这双脚又短又畸形,连走路都成问题,骑马还得配着特殊打造的马鞍,才不会摔下去。你有兴趣瞧瞧的话,这马鞍是我自己设计的。假如我不用它,就只能骑着孩子的小矮马。我的手臂还算强壮,但仍旧太短,所以永远也成不了好战士。如果我生在普通农家,早被扔在路边等死,不然就是卖进怪物杂耍团。唉,谁知我偏又生在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家,怪胎更不受欢迎,只因先前众人对我万般期待。你瞧,我爹干了二十年的御前首相,结果我老哥后来竟把国王给宰了,人生就是这样变幻无常。如今我老姐嫁给了新任国王,而我那脾气暴躁的外甥呢,有朝一日则会继任王位,只有我空担着家族的名誉,总得尽点心力,你说对罢?但是要怎么做呢?呵,我的腿太短,头却太大,总算这脑袋对我还算合适,凭着它我很清楚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它就是我的武器。老哥有他的宝剑,劳勃国王有他的战锤,我则有我的脑袋瓜……不过人若要保持思路清晰锐利,就得多读书,就好像宝剑需要磨刀石一样。”提利昂轻敲书皮,“琼恩·雪诺,这就是为什么我读个不停啰。”
男孩静静地听完这番话。他虽然名分上没有史塔克这个姓,却有张地地道道史塔克家人的脸:脸长,严肃拘谨,喜怒不形于色。不论他母亲是谁,想必在他身上没留下多少自己的特征。“那你在读什么?”他问。
“跟龙有关的东西。”提利昂告诉他。
“读这有什么用?世上已经没有龙了。”男孩语气里带着少年独有的确信。
“人们是这样说没错,”提利昂答道,“很可惜,不是吗?我在你这年纪的时候,还经常梦想哪天有自己的龙哪。”
“真的吗?”男孩难以置信地说。或许他认为提利昂在寻他开心罢。
“当然是真的了,只要能骑在龙背上,即便是发育不良,畸形扭曲的丑陋小男孩也可以睥睨全世界。”提利昂推开熊皮,站起身来。“以前我常躲在凯岩城深处的地道,燃起火堆,望着熊熊烈焰,一望就是好几个钟头,一边幻想那是魔龙吐出的烈火。有时候我会幻想我老爸被火烧死,有时候则是我老姐。”琼恩·雪诺一脸既害怕又惊奇的表情,提利昂看了哈哈大笑,“小杂种,别用那种眼光看我,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你也有过这样的梦吧。”
“我才没有,”琼恩·雪诺害怕地说,“我不会……。”
“没有?从来没有?”提利昂抬起一边眉毛,“那想必史塔克一家人待你不薄?想必夫人对你也视如己出啰?还有你那异母兄弟罗柏,向来都跟你很亲是罢?为什么不呢?他得到临冬城,你得到的却是绝境长城。至于你父亲大人嘛……他一定也有正当理由,才会把你送去当守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