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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只狼呀。”有人说,然后又有人说,“见鬼,那是冰原狼。”先前那个人接口问,“它在这儿干嘛?”这时“猎狗”厉声回答,“史塔克家的人养狼当保姆。”珊莎这才发现先前那两位陌生的骑士正手里持剑俯视着她和淑女。这下她越发惧怕,更觉羞耻,泪水充满了眼眶。

她听见王后说:“乔佛里,快去保护她。”

然后她的白马王子就出现在她身边了。

“不准欺负她。”乔佛里道。他站在她身旁,穿着一身漂亮的蓝色羊毛衣和黑皮革外套,满头金发宛如艳阳下的王冠。他伸手搀扶她起身。“亲爱的小姐,你怎么了?你在怕什么呢?这儿没人会伤害你的。你们通通把剑收起来,这只狼不过是她的小宠物罢了,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他看看桑铎·克里冈。“还有你这只狗,滚远点罢,你吓到我的未婚妻了。”

向来忠心耿耿的“猎狗”鞠了个躬,安静地穿过人群离开。珊莎勉强站稳脚步,觉得自己活像个蠢蛋。她可是堂堂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大小姐,有朝一日还要做王后的呢。“王子殿下,我怕的不是他。”她试图解释,“是另外那位。”

两位新来的骑士互望一眼。“派恩吗?”穿着绿甲的年轻人笑问。

身着白甲的老人温柔地对珊莎说:“好小姐,有时连我见了伊林爵士也会怕。他看起来的确挺吓人的。”

“本该如此。”王后说着步下轮宫,围观的人群纷纷让路。“国王的御前执法官就是要让坏人惧怕,否则便表示你选择的人并不胜任。”

珊莎总算想到该如何应对。“这么说您肯定找对人了,王后陛下。”她说。四周立时响起一阵哄笑。

“小妹妹,这话说得好。”白衣老人道,“果然不愧是艾德·史塔克的掌上明珠。我很荣幸认识你,虽然这次的会面有些离奇。我乃御林铁卫的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

珊莎知道这个名字,此时茉丹修女多年来的悉心调教派上了用场。“您是御林铁卫队长,”她说:“是吾王劳勃的朝廷重臣和以前伊里斯·坦格利安的御林铁卫。尊贵的骑士,认识您是我的荣幸。即便身处遥远的北方,诗人依旧歌颂‘无畏的’巴利斯坦的丰功伟绩。”

绿甲骑士又笑了,“应该是‘老迈的’巴利斯坦才对。小妹妹,马屁可别拍过头,这家伙已经够自命不凡了。”他朝她微笑,“小狼女,如果你也说得出我是谁,我才真相信你是我们首相的女儿。”

在她身边的乔佛里挺直身子:“称呼我未婚妻的时候客气点。”

“我说得出的。”珊莎连忙接口,企图缓和王子的怒意。她对绿甲骑士笑道:“大人,您的头盔上有两只金色鹿角,这是王室的标志。劳勃国王有两个弟弟,而您又这么年轻,只可能是风息堡公爵和朝廷重臣蓝礼·拜拉席恩,我说的可对?”

巴利斯坦爵士忍俊不禁:“他年纪这么轻,只可能是个没礼貌的捣蛋鬼,像我这么说才对。”

蓝礼公爵听了哈哈大笑,旁人也随声附和,几分钟前的紧张气氛消失无踪,珊莎也渐渐觉得舒坦……直到伊林·派恩爵士挤开两个人,毫无笑容,一言不发地站到她面前。淑女露出利齿咆哮,吼声中充满敌意,但这回珊莎轻拍她的头,要她安静。“伊林爵士,假如我冒犯到您的话,我很抱歉。”

她等着对方的回答,却始终没有等到。刽子手就这么看着她,他那双苍白无色的眼睛仿佛能褪去她每一件衣服,剥开肌肤,直到她的灵魂赤裸裸地呈现在他面前。最后他转身离去,依然未吐半字。

珊莎不懂这是怎么回事,于是转头向她的王子求助:“王子殿下,我做错了什么?为何他不愿跟我说话?”

“咱们伊林爵士这十六年来似乎都不爱讲话哦。”蓝礼公爵挂着一抹促狭的笑容解释。

乔佛里非常嫌恶地看了他叔叔一眼,执起珊莎的纤纤玉手。“伊里斯·坦格利安叫人用烧红的钳子把他舌头给拔了。”

“如今他改用剑说话,”王后道,“爵士先生精忠报国,其操守无庸置疑。”然后她满脸堆欢,“珊莎,今日我要和这几位爵爷商谈国事,顺便等国王和你父亲回来。恐怕你和弥赛菈的约定要延期了,请代我向你的好妹妹致上歉意。乔佛里,或许你今天愿意陪陪我们这位贵客?”

“母亲大人,那是我的荣幸。”乔佛里郑重其事地说,他挽起她的手,领她离开轮宫,珊莎顿时觉得幸福得飞上了天。和她的白马王子相处一整天!她崇拜地望着乔佛里,想起他方才把她自伊林爵士和“猎狗”手中拯救出来的样子,要多勇敢有多勇敢,简直就像诗歌里写的一样,就像“镜盾”萨文击败巨人救出戴丽莎公主;或是“龙骑士”伊蒙王子为了破除谣言,保护奈丽诗王后名节,与邪恶的莫格尔爵士决战的故事。

乔佛里隔着衣袖的碰触更让她心跳加速。“你想做点什么呢?”

我只想和你在一起啊,珊莎心想,但她说:“王子殿下,您想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乔佛里想了想。“我们可以去骑马。”

“噢,我最喜欢骑马了。”珊莎道。

乔佛里回头看看跟在他们身后的淑女。“你的狼会吓着马,而我的狗好像也吓着了你,不如我们把他们都留在这儿,自己出去玩,你看怎么样?”

珊莎迟疑了一会儿。“您觉得好就好,”她犹豫道,“我想我得先把淑女拴起来。”可她还有些地方没听懂。“其实我不知道您养了狗……”

乔佛里笑道:“他是我妈的狗,她叫他负责保护我,他就这么跟着我了。”

“原来您指的是‘猎狗’。”她边说边懊恼自己反应迟钝,假如她是个笨蛋,那么王子是决计不会爱她的。“这样做好吗?”

乔佛里王子听了似乎有点不高兴。“小姐,用不着害怕,我都快成年了,我可不像你哥哥只会用木头剑,我有这个。”他抽出佩剑给珊莎看。那是把经过巧妙微缩,恰好适合十二岁男孩需要的长剑,剑身是用精钢打造,泛着蓝光,两面开刃,剑柄裹着皮革,尾端则是一个黄金做的狮头。珊莎看得连声赞叹,乔佛里相当满意。“我叫它‘狮牙’。”

于是他们把冰原狼和保镖抛在脑后,沿着三叉戟河北岸往西行去,除了‘狮牙’以外,没有别的同伴。

这是个神奇而灿烂的日子,温暖的空气里弥漫花香,这儿的树林有种珊莎在北方的林子从未见到的柔和之美。乔佛里王子的坐骑是匹箭步如飞的红鬃骏马,他驾驭马儿的方式更是横冲直撞,速度极快,珊莎必须死命驱赶胯下母马才能跟上。今天也是个适合冒险的日子。他们沿着河岸搜索洞穴,把一只影子山猫赶回巢穴。肚子饿的时候,乔佛里循着炊烟找到乡间庄园,吩咐他们为王子和他的同行女士准备食物和葡萄酒。于是他们享用了刚从河里捕来的新鲜鳟鱼,珊莎则一辈子没喝过这么多酒。“父亲大人只准我们喝一杯,而且只能在宴会上。”

“我的未婚妻爱喝多少就喝多少。”乔佛里边说边为她斟满酒杯。

酒足饭饱后,他们策马缓行。乔佛里唱歌给她听,他的嗓音高亢甜美、纯净无瑕。珊莎喝多了酒,觉得有点晕眩。“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她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