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伯特刚到上海时,还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的小职员,带着他新婚的妻子--他与那些到上海来的西方人一样雄心勃勃。他的父亲是法国人,母亲是美国人,大学里专攻德国文学,银行看重他的语言才能,认为会使他在上海这个各国人混杂的都市大显身手。
那还是十九世纪末,从中国皇帝到平民百姓,每个人脑袋后都挂着一条辫子的年代。
他一向温顺的妻子忍受不了侨居远东,整日来往的只有几个无法挑选强加给他们的朋友。她好不容易怀孕,对他们却是折磨,她脾气暴躁,整个变了一个 人。晚上与他大吵,到了天亮,还是想不通,一个人爬下床,赌气跑到早春二月的室外,在晨风里奔跑,受了风寒。被送进医院之后,开始出血,才三个月不到的孩 子流产了。她整个人精神崩溃,朝窗而坐,从此拒绝和他说一句话。休伯特不得不同意让她回到英国去。从此之后,她再也没有回来。
他请假回英国去找到妻子娘家,丈母娘说女儿不知去向,反而向他要人。后来,倒是有一个律师寻到他住的旅馆来,说是他妻子的代理人,要求他在离婚书上签字。
他很痛苦,现在回忆起来,觉得生命其实比婚姻更枯燥无味,甚至不用签个字就可以了断。他的日子如同冰冻的大海,不再起任何波澜。
在他一个人等船回远东的那期间,他整天泡在书店里。忽然他发现,每天看别人的悲欢离合的故事,不管是虚构还是传记,倒是忘掉自己的失败的最好办 法。他买了不少旧书,跟查林十字街的几家著名旧书店老板聊上了友情。当他回到上海时,心里就清楚了:当银行职员虽然赚大钱,远远不如开一家旧书店有趣。隔 了一段时间,他便盘下了别人离开上海准备放弃的四马路上一家旧书店,他自己积存的书,也已够作开店的垫底。
西方人离开上海时,与其千里迢迢把藏书运回去,不如贱卖给他。他的生意虽然清淡,货源倒真不愁。
开店之后,他养了一条小狗。这条狗是用书从一个客人那儿换来的,纯种的英国西班牙猎犬。黑白两色,长耳朵如垂下的卷发,像个西班牙女郎,她寸步 不离他身边。他给了狗取名珂赛特,是少年时读的第一本法文小说《悲惨世界》里的女主人公。他想或许能如书中说的那样,与狗终生为伴。
每日白天坐店,很晚才关门,然后他晚上带着狗,在上海街头走一遭,就回来安枕。这样,日子过得很快。
有一天晚上,他在上海街头溜狗时,借着黯淡的路灯,看到街对面,一个女人牵了个孩子,在杳无一人的街头匆匆奔跑,孩子跑不快,被半拖半拽地拉 着。当那个女人看到他时,把孩子一把抱起,穿过马路,朝他身边一推,急急忙忙说:“有人追杀我们,她爸爸已经死了,我也逃不过,求你救救孩子一命!”也不 等他同意,女人似乎听到什么,就继续狂奔。路灯下,他注意到女人穿的旗袍,已经被撕开了。一个人到了紧要关头,穿高跟鞋也能跑得飞快,让他惊奇万分。孩子 躲在他身后,吓得不敢作声,珂赛特倒是亲热地朝女孩甩着尾巴,嗅孩子的腿。
就在他脑子这么一分神时,沿街追来三个凶狠狠的男人,其中一个身上还有血迹。狗冲着他们狂吠。这几个人朝街对面的这个带着孩子和狗的西方人看了一眼,继续朝路口狂追下去。
不久,他就听到远远的街角,有女人的惨叫。他把孩子抱在一起,吓坏了,不敢作声。狗懂事地望着主人,警惕地注视黑暗,却不再吠叫。
等到街上又杳无人声,他才蹲下来细看这个紧紧拉着他衣角的孩子:是个女孩,约摸五六岁,大大的眼睛惊恐无助地看着他,很是让人怜惜。他想了想,抱起孩子,招呼着狗,回到书店。
那个傍晚,好像还是昨天的事。他记得一清二楚,已经二十三年了,爱犬珂赛特老死都已经十二年了。这个奇怪的城市,总有人想要杀人,每天有人被杀,有的年月则是成批被杀。而且常是满门杀绝,绝不留祸根。
他不知道这女孩的父母惹上什么麻烦,不知是青帮杀洪帮,还是青帮杀自己的叛徒,还是这个军阀杀那个政客,还是强盗见财起歹心,也可能只是报个人 仇雪他人之恨。反正,他当时决定,最明智的办法是带着孩子快走,避开那遭难的女子,也不去寻找孩子的家里是否还留下什么人,那无疑是去送她回死路。
孩子很奇怪,居然也不哭闹,跟着他回家,对命运的恐惧似乎是本能的。他问孩子叫什么名字,孩子脆生生地说:“于堇。”孩子蹲在地上,蓝灯芯绒裙子下是一双黑牛皮鞋。她顺手写下自己的名字,字写得很好,明显父母注意她的教育。
他要把于堇送进天主教会办的女子寄宿学校,只好先去行洗礼。神父为于堇洗礼前说,人为妇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难。教堂那天洗礼的孩子并不多。她静静的,却一步不离休伯特。
此世如花,难以存留,因为飞去如影。神父没有这么说,他沾了圣水,洒几滴在于堇的脸上,转身对上帝祈祷:“这个孩子若是砍下的树枝,得了你的水气,就会发芽长枝。”
15、为文学做间谍
上教会女子寄宿学校时,于堇报的名就是Jean Hubert.注定是天意,他的姓Hubert来自他的法国父亲,法文念成“于培尔”,他的中文名字就叫于培福--命中注定跟于堇同姓。但是他从来不想让 于堇叫他父亲。从婚姻失败后,他对女人就失去了兴趣,对家庭也抱同样态度,早就打算做一辈子单身汉,根本没有想到一个孩子会冒然进入自己的生活。妻子的不 幸流产,使他认为自己没有资格做一个父亲。
不过,一个天性聪明的孩子,什么都记得清楚,又什么都情愿忘掉,几乎过早地进入成人心态。她没有和他提过一次自己的父母或家里的事,这令他敬 畏。于堇完全记得自己的身世,不过不管是在表里还是心里,都是把他当惟一信赖的人,他们喜欢彼此只叫小名“Jean”和“Fred”。
随着时间一年年过去,孩子好像见风就长。他越来越喜爱这孩子,而且发现自己对孩子很有耐心。他仍住在原来的一幢房子里,屋顶阳台上放了许多花盆,由于堇挑选的花,她喜欢一片色一种花,比如兰花和茉莉,一式白洁清香,但是玫瑰和菊花却总是嫩黄,像一片锦绣。
先前,他半心半意地开这家旧书店,只是为了消磨时光,免于陷入病态悲观。于堇上学后,就不得不一本正经地做起这生意,要从中赚出于堇昂贵的学费 来。亏得店面就在四马路热闹之处一条街口,他的家在店面楼上,附近还有一些报馆书店。他稍稍注意一点生意经,打了几次广告,居然也成为上海书业的一个特色 店。他认识了不少中国知识分子,以及住在上海的西方读者。
于堇毕业后到了联华歌舞演艺学校,做了职业演员。休伯特感觉于堇远了。于堇成名后,他自己的生活却朝相反的方向变化,变得更加深藏,他觉得生命再次变得空空落落。他预感到危机来临,却不知道如何救出自己。
那是在1935年的春天,他得了忧郁症,一个经常来跑旧书定新书、也经常卖书给他的美国领事馆职员,约他到霞飞路的罗宋面包房吃个便饭聊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