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呐坐在兰心大戏院前排的位子上。这个细雨绵绵的上午,台上正在排练《狐步上海》的开始一段:女主角是出身于高贵家庭的上海小姐,她跟着父母礼拜天上徐家汇天主教堂,唱诗班正在唱圣歌。
谭呐租的兰心大戏院地处法租界,因为母国是沦为德国傀儡的法国维希政府,法租界当局受到日本人压力最大。事事唯恐破坏小心维持的平安。若不是领 事亲自批准的剧目,就只能演外国戏。要演中国自己的剧目,就要冒风险。没有戏,兰心大戏院平时只是放有文化品味的电影;兰心这名字来自拉丁语 Lyceum,原是罗马大演说家西塞罗的学苑,欧洲许多剧院常用的名字,“蕙质兰心”,中文可谓妙译。
这家戏院建得也精致,有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风貌,墙棕色面砖,立面采用横竖轮廓线。设施完备,既摩登又古典,最适合演文化浓郁的话剧,地点也好,向南去,一会儿就到了国泰电影院,算得上法租界马路最优雅的一段。
特地请来客串的徐家汇天主教堂合唱团,还真调教得不错,气氛很圣洁。但是,谭呐心里仍然不快。助手把当天的一叠报纸给他,他看了头上一张,瞄了一眼,就扔在旁边座位上。一大早于堇打来电话告假,说身体不舒服,或许明天就能来。这么说来,她一定是看了今天的报纸。
报纸标题说,“孟姜女千里救夫!大明星无暇排演。”记者的嘴真是苍蝇,到处盯,连于堇今天不能到剧场排练,都探听得一清二楚。
他想,应该理解于堇才是,男人那头总得有个安排。
试着理解于堇,使谭呐的心情有所改善。他很想抽一支烟,可是身上就是摸不到烟匣,想来是落在办公室了。
回想两天前,就是于堇来上海的那天,他一直在办公室里等她的电话。助手说不一定今天非等到不可。谭呐让助手先回,说他还是要等下去,有关整个戏 成败,不能马虎。他不敢回卧室去,就坐在桌前看笔记本上的东西。晚上十一点差五分,于堇终于来了电话,她的声音很疲倦,说抱歉这么晚才来电话,她想休息一 下的,不料睡着了。
两人在电话里略略说了几句客套话。之后谭呐把排练的大致时间表告诉于堇,说已经随时可以进行彩排,红舞娘一角由一个年仅十八岁的新人暂时顶着排练,整个戏排练才能进行,但显然这姑娘不可能代于堇演出,所以于堇必须尽早到场,参加彩排。
于堇说船来上海的途中,已经把剧本背得烂熟,已设计好自己的台步动作,只要能合排几次,肯定能与整个剧团配合默契。她让谭呐放心好了。
谭呐说他的心当然放不下来,广告都打出了,票都预售了,万事只欠东风--于堇到场。
于堇只得抱歉,她说有事急需照应,处理完就来参加彩排。什么时候处理完,却没有一个准数。谭呐没追问下去,问也白问,没有用。他窝着一肚子火,但局面已经如此,只得忍着。
尽管于堇那晚电话里的态度很好,但是她的每句话,谭呐怎么听怎么不顺耳。他与于堇是老相识,比一般的朋友近,又比最亲密的朋友远,虽然以前有好 几次可能合作,都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做成。两人内心都觉得很遗憾。谭呐一直也知道在艺术圈于堇的敬业精神是有名的,可这彩排之事,怎可含糊?于堇无 论如何,也应当把排戏作为第一个首要任务。
大牌明星,说到底,还是要端一下大牌架子,谭呐想。他在艺术圈混了十多年,知道大牌女明星最难对付。但是没有女明星,也就没有艺术。一丝冷笑现在他嘴角。
助手从后排走到谭呐身后,他俯下身,很高兴地对谭呐耳语。谭呐点头不语,眉头皱起来。他让助手先去,他得想想。
这天清晨,于堇起床后,收拾妥当。坐在饭店十一层吃早餐时,她让侍者给她买来当天的早报,赫然看到对她抵沪轰炸式的报道,有的说的实在离谱。她卷起报纸,一股脑儿地扔进纸篓。
她有正事要办,必须赶快准备。第一步是查一下情况,于是她到饭店门口找了一辆出租车。
雨不紧不慢,浓得落不下来似的。路上湿漉漉,大多人都打着伞,却没几个人穿雨靴。老天爷喜欢变脸,上海人冬春两季出门前就备好雨具。她几年前曾 托人从英国买来雨靴,就是为这样的日子穿的。离开上海异常匆忙,需要的物件来不及归拢,雨靴忘了放在什么地方。于堇自嘲地笑了:那时离开这座城市,根本没 准备回来。
车子停到霞飞路西端的一幢二层楼的洋房。
这是倪则仁以前和于堇住的地方。她的钥匙竟然能用,锁竟然一直没有换!可能倪则仁根本没想到她会回来。她打开门,走进去。一层是客厅饭厅,楼上 是由两间打通的大卧室和卫生间。一切依旧,甚至家具都未挪动位置,铺了一层灰,墙角挂有蜘蛛网。那么说,倪则仁已经很久不住这儿了。他被捕至今只有两周左 右,想来他在这之前很久,就住到别的地方去了,是在躲什么呢?
卧室的五抽柜上,有一张于堇和倪则仁亲密的合影照片,让于堇很吃惊。她完全不记得跟这个男人如此亲密过,任何相关的回忆早就消失。这事情有点奇怪,看来当时她还以为这婚姻美满。
雕花床档头依然很新,化妆台的圆镜不清晰地映出她的背影,雨天的光线从未关严密的窗帘里透进来,仿佛在揭开那淡掉的记忆。她坐在床罩上,仍是收集不了那以往的一点点痕迹。或许曾经与他并肩坐在这床边,欢喜地接受他的拥抱亲吻,任凭他诉说心里怎么爱她。
那时他说,她的身体有一股香味,不是香水,也不是床边的百合花香。他嗅着她身体的气味,只要这种气味,就能使他激动得不能自己。
不,没有这事。
有一点她倒是记忆清晰:她喜欢吃鱼头,他学会姜丝辣椒烧鱼头。倪则仁和她都吃辣,喜欢尝试新鲜的滋味。上海滩每开张一家像样的餐馆,尝鲜的人群中,都会有两人快乐的身影。
于堇不愿意往下想,事实上,如果她可以回到以前,也是颇煞风景:那些夜晚,于堇在入睡时,手里总是拿本书,而倪则仁上床前是不看书的,他喜欢一上床就关灭台灯,扒掉于堇的睡衣。
他曾有一时不高兴于堇与养父休伯特的关系,他说那个美国老头子,浑身上下都是一股旧书霉气朽烂味。而休伯特面对倪则仁,就是找不到话说,而且连客气话都很难说口,搭讪几句不沾边际的话,不管对方是否尴尬,就沉默地走开了。于堇明白休伯特故意装作中文不够好。
于堇在倪则仁面前为休伯特辩解说:他是我的从前,只是父母的朋友,好心收留我几年,你是我的现在和未来。
24、隐瞒真实身份
至于自己全部的真实身世,于堇觉得还是不告诉倪则仁为好。关于休伯特的事,她也尽可能不提,好像她根本不在乎那个美国人似的。倪则仁自然不把那个穷光蛋洋老头当一回事,他知道,于堇从未住在寒酸的书店楼上,从小住学校。
她一直把自己和养父的世界,单独划出,这是一个独立王国,任何人不得进入。她从小时候就感觉到休伯特貌似无志向的平淡生活,一味摆弄书本,后面隐藏着傲视俗人的精神生活。
她生命中只有他一个人,休伯特只是一个养父,情早就还了。于堇记起来了,她对倪则仁说这些肉麻的安慰话,是在一个清晨。那天鸟叫得清脆,倪则仁对她非常温柔体贴,终于把那个洋古董从于堇的生活中划掉,那天,倪则仁在男人与男人的较量中得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