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呐回到办公室,听见助手推开房子的大门进来,大概是尿急了,他往厕所里去了,关厕所门的声音很响。谭呐想了想,迅速拔了一个电话号码。
“到了。”他简短地说。
“可以上演了?”那头在问。
“应当可以开始了。”他很有信心地说。
放下电话,助手还没有从厕所里出来,谭呐下了楼梯,把梯子上放着的几张报纸拿在手里。他回到房间,喝了一口茶水,这才拧亮台灯,坐在桌前读报纸--报纸竟然已经有于堇近日将到上海演出的消息!他不敢相信。取下眼镜,眯着眼凑到灯光下再看。
真有这条消息!
他四下看,小瓷盘里整齐地堆着烟灰。那是莫之因抽的雪茄,还有他自己抽掉一点的雪茄,依然在灰烬上升起袅袅烟雾。
没想到于堇真的会回到上海,莫之因心里很不是滋味,甚至觉得自己整个生活给搅乱了。他走到街上,才发现细雨涟涟,淋在他前额脸颊,昂贵的西服两肩上全是雨点。他打了个激灵:今天比昨天天冷,他穿少了。
高大的法国梧桐树,像无数的手臂在挥舞。为了躲雨,他只好走到树下,稍稍把胸中的怒气晾一些。梧桐树叶发黄,有些落在地上,被水浸泡,大多数树 叶已经现出焦黄的病态。有几张叶子沾在树杆上,他拾了一片,看了一下,便扔了。他看着自己的手指,没有一点灰尘,但他掏出喷过香水的手绢,擦干净。
《狐步上海》请于堇来主演,这事情一开始他并未反对,只是心里很矛盾。于堇的演技超群卓绝,在上海市民中风头很足,他不便反对,好像也没有理由反对:本来于堇就是交际花一个,来演一个百乐门的红舞娘,没有什么不妥。
但这个剧本,是他根据自己的小说改的,里面的爱情如火如荼。他也曾是于堇的戏迷,却不想看于堇演他的戏。最重要一个原因,就是他不愿看到假戏真演--他知道上海演艺界从好莱坞学来的时髦病:演一场爱情戏,就来一场绯闻。好多对男女,就是这么拆拆聚聚、合合分分的。
这个剧写百乐门一个舞娘,原是高贵千金出身,因父亲生意失败,她才不得不下海。在舞厅遇上一个诗人,狐步舞跳得出色,这舞女对这种奇异的舞步也 十分娴熟,两人一时绝配,双方都急切地等着每晚一会。诗人狂热地爱上她,父母本来对她下海当舞女十分反感,现在坚决反对她嫁给一个诗人。她被扫地出门。但 她还是与一贫如洗的诗人结合,为了爱情,她可以舍弃一切。但是诗人靠写诗难以维生,她只好继续做舞娘,继续跟各种男人周旋。诗人受不了,追到舞厅。舞娘告 诉他不跳舞可以,但必须要有个活下去的办法,诗人说必须有一个死得尊严的办法。两人决定在舞厅跳最后一曲,在全上海舞客羡慕的眼光中,跳到窗台上,双双跳 楼自杀。
莫之因敢以自己的生命打个赌,于堇气质孤高傲岸,绝不是这样情深义重的女人,演不了这样一个为情而痴为情而死的热血女子。对此,他承认没有什么证据。没办法,偏见先入为主。若是冷静的作家,可以静观其变,他是诗人出身,就难做到。
正是这些问题,此时折磨着他:于堇与她的丈夫倪则仁闹出来的风波,已经过了三载,别人可以忘记,他当时是个仰慕明星的文学青年,无法不把当年连接到现在。
6、难以忘怀
对艺术圈里的男女之事,观众往往比当事人更着急。当时报上于堇的婚变,闹得与战争消息一样轰轰烈烈。娱乐界花边新闻,报导得津津有味,大致上说是于 堇另有意中人。倪则仁当时在银行做事,后来是上海演剧界抗日慰问团的领袖人物之一,冒着炮火到前线歌唱,得到全上海喝彩,报界捧之为“粉墨岳飞”。于堇偕 同意中人离开上海出走香港拍电影。
莫之因至今想来,觉得倪则仁那种找死的蛮横劲,是被于堇气出来的。但此后,倪则仁却从演艺界消失,或许在寻找剂量更大的刺激?终于,这个岳飞进兵到间谍场上去了,现在被抓进76号,正是求仁得仁。
退一万步,于堇是什么人?他莫之因何苦钻这牛角尖。上海报纸,一向同情女方的不多。不过,上海人对女明星特殊健忘。今天只有他记得于堇“背叛丈夫”。
本来嘛,他只是舞文弄墨的人。把自己的小说改成话剧剧本之后,下面就全是别人作主,爱弄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谭呐是资深导演,主意大得很。他 莫之因提再好的建议,告诉谭呐,都等于零,说不定还嫌他多嘴--谭呐请了作曲家,请了乐队和舞蹈团--反正近来上海闲着无戏可演的艺术家多得很。
一开始选女主角时,谭呐就一口咬定必须是于堇主演。但是他却有比艺术判断更有力的权威:并不是他谭某人自己的想法,而是房地产大王哈同遗孀罗迦 陵的主意。这个胖胖的老太婆,是爱艺剧团的投资老板,样子长得既不像中国人,也不像西方人,说的中国话也是怪怪的。几个月前老太婆真的来过一次剧团,还当 着整个剧团的面说:不管选什么戏,都非要于堇主演才能成功。
这些生意人就知道投资生财,钱越多说话越气壮如牛,哪儿懂什么艺术。不过他看出罗迦陵气色很差,说话喘气,站都站不稳,走路要人扶,不像能活到看于堇演出的样子,果不其然,上个月就听说她重病住院了。
莫之因越想越生气。他的头发仍是一丝不苟,不过心情跟街边流淌的水一样,越流越低。路人在他面前走过,奇怪地看着这个一表人才的青年男子失了魂的样子。
雨天路上仍有黄包车,莫之因招手,黄包车未停,全被租了,没有空车。他突然想起今天他是开车来爱艺剧团,车停在院子里,居然忘得一干二净。他捏捏自己的手心,疼痛感是真实的,一跺脚,他转身折回去。
那个罗迦陵说于堇什么来着呢?他想起来,她说于堇就是唯美的化身,一身黑丝绒旗袍,犹如一朵黑牡丹:于堇每次演出,在开始说话之前,都只是背对 观众,四周一片黑,一束灯光投到她一个人身上,她慢慢吐出一句台词,才徐徐转过身,让全场观众悄无声息地惊叹不已。不管是古装或是现代戏,都这样开场。
她演女皇武则天,背景是一座古庙,落难的她一身道姑装束,居然不穿白色或深黄,依然一身黑,跪在舞台中间。当她徐徐站起,转过来的脸,面对台光时,全场被这架势,这冷艳之美,镇得统统屏住了呼吸。
令人讨厌的罗迦陵说,她只见过一次于堇演出,那美貌使她一辈子无法忘怀。又说在孤岛弄艺术,不好高喊爱国,正要唯美提神,而且要卖出票,才不至于大家吃西北风度日。
笑话!莫之因想,这种灯光慢转亮相,噱头而已。哪个女演员做不了?还有必要从香港费尽心思弄回来?排戏时主角的位置一直空着,让别的演员暂时顶 一下。如此排戏,当然很别扭。这上海街头,多少女人不是美得神秘?就像这满街的梧桐树叶,青春本身就是美,等到黄叶飘零,谁来怜惜?
好在谭呐邀请于堇的信发出后,许久都没有于堇的回音。莫之因心中窃喜。可是报纸偏偏把倪则仁被捕的事捅出,这个女人借了这个由头来演红舞娘。此人一到,事情就完全不同了。一句话,这戏就不是“诗人莫之因巨作”,而是“于堇主演大戏”。
这个感觉强烈地抓住他的心,他担心自己快得心脏病了,连偏头痛老毛病都会因此复发。莫之因走进爱艺剧团的院子。他背挺直,神情比平时更孤傲。还好,院子里积水不多,下水通畅,他的意大利皮鞋照样锃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