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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了一杯柠檬苏打水,自己喝了一大口后又偷偷地倒在手里喂了露风禅一些,然后我重新回到泳池里。全身除了脖子都浸在水里,偶尔划动一下手臂,以感觉水流轻滑地吻着皮肤的愉悦感。对水的迷恋感也正来自于此:安全的环境,不太深的水,清晰地感觉着自己神话般的倒影,和像水母一样流过脚趾间的暗流。

一直到皮肤开始脱水的时候,我才站起来,懒洋洋地走出泳池,带着狗走向出口。

外面的天已经黑了,一排排点亮的路灯给整个城市增添了一丝白天没有的华丽感与戏剧感。我还是不想回医院,一瞬间为自己居然住在医院而感到惊奇。我的脸也许还有些淤青,我的脖子也许还有些发炎,但我真的不觉得自己是个病人。

查看手机,上面居然有优优从上海发来的一条短信!

短信很简单,只说“哲已知你的行程。祝福!”

我翻来覆去重复地看着这条不足十个字的短信,几乎像是把一个一个字都放在嘴里细细地嚼,又放在鼻子底下慢慢地嗅,还用手掌温柔地一遍遍摸着显示这几个字的手机屏幕。我觉得自己快要疯了。这条从哲最好朋友处发来的短信是目前我收到的仅有的跟我与哲亲密相关的讯息。

而短信的最后两个字“祝福”,则让我像久行在沙漠里的人突然闻到了从绿洲散发出来的阵阵清香。我想优优那样的聪明人,只写了这九个字自有他的理由,可以既让我得到必要的信息而不至于太辛苦,同时也可以让哲继续留在神秘的幕布后,因为这出戏还没到最后揭开悬念的时候。

但是,凭我的直觉与对哲的足够了解,我坚信,这条短信出自哲的授意!

是哲从优优处得知我已带着那条他送给我的狗,紧随他的脚步从上海赶往川西他老家后,对我有所担忧,才叫好友在中途给我发一个短信透露一些信息吧?

我想是这样。

眼泪不争气地掉下来,如珍珠般一颗一颗地落在手机上。露风禅在旁边一直专注地看着我,它对我哭的样子早已不陌生了吧?已不记得在过去的一周里哭过多少次了。

哲,一定是你听到了昨夜我在车上遇险时因为绝望而轻轻地对你的呼唤吧。我想是这样的,就是这样的。

那你现在又在哪里?跟我一样还在路上颠簸?或者已经到你父母的家了?一路上开车可顺利?请一定也要注意安全,照顾好自己。

正当我恍恍惚惚不知身在何处时,手机响了,这次是医院打来的,我接了。听到负责给我输液的那个小护士着急的声音,说我必须马上回去,医生已经批评了她私自让我出去的行为。“求求你大小姐,赶快回来哦!”她加重语气。

一下子又跌回到现实里。

我只好说好的,会马上回去的。

今天是哲离开我的第八天,我在笔记本上这样记道。

这天一早警车来把我接到警局,按程序一一地做,拍照,填表,单独笔录,最后跟嫌犯对质。做最后那一项时我很紧张,但那个和蔼的警察老杨安抚了我,最后硬 着头皮对质了一遍,那一夜噩梦般的经历也不得不随之重温一遍。那把当时被我用做防身武器的铁扳手被装在一只塑料袋里,我不敢去看;而头上包着纱布的犯人我 也不愿看,这样一个身材短小如侏儒的人的内心究竟藏着怎样的残暴啊。

– 而我却战胜了他!想到这里,我突然意识到了在自己体内蕴藏着的那一股从未发现过的力量,而这一事件或许就像冰山一角揭示了一个潜在的全新的我。

我振作精神,一一回答问题。狗就坐在我旁边,因为它也在此案中扮演了一个关键的角色。但当嫌犯提到在我拿扳手击打他头部时,听到不知什么地方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好像说“打他的头部”,我立刻否认了。

“我没有听到。”我说。

“究竟有没有第三者,一个男人,在现场?”警察问我。

“没有。”我想我说的是实话,父亲的灵魂并不能说成是“一个男人”。

警察又用同样的话问嫌犯,他还算诚实,说的确是没有那样一个男人。不过他说他被我打了一下后就晕过去了,后面的事就不清楚了。

整个过程进行得比我想象中的要快。最后他们通知我几个月后将在嫌犯曾犯下几桩重罪的东北某地开庭审判,需要我到时作为证人参加。

“好的。”我简单地说。然后吐出一口长气,如释重负。警察们虽然对我和蔼近人,但警局就如同医院,能不去就不要去。

我以为一切都完事了,想不到离开警局前还有一个记者招待会。在答应不拍照与不透露我的真实姓名后,我带着我的狗走进会场。

记者们似乎很喜欢我与我的狗,一个从上海来的年轻女人,加上一条戴着淡绿色塑料防咬圈的狗,媒体还能找到什么比这更甜蜜的故事主人呢?他们的提问也友 善,大致问些当时的情形,还有我怎么会有那样的勇气之类。最后一个长相机灵的女记者问道:“听说你从上海路过重庆是有重大原因的,你是要去找一个与你命运 紧密相联的人?”

我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起来,接着又红起来。这事我只跟老杨在今天笔录开始前悄悄地说过,原本与此案件也无关,只是出于对老杨的亲近感,在他问我去川西做什么时,我也就随口说了。

“私事,无可奉告。”我说。然后求救似的看看老杨,他宣布记者招待会结束。

老杨与那个年轻的叫小王的警察陪我去吃午饭,在路上老杨向我道歉,说原本以为我会借助媒体的力量来寻找我要找的人,但其实我最后拒绝回答是对的。“你是 个有志气的女孩子!”他拍拍我的肩,那一瞬间,我知道他是喜欢我的。也许他也有个像我这样大的女儿?我这样想着,但没开口问他。

在我的再三要求下,下午我就出院了,临走前配了些内服的抗生素与外敷的消炎药膏还有绷带。尽管老杨他们极力让我住在警方招待所,吃住全免费,我还是坚持着与狗住到当地另一家允许宠物入住的五星级酒店。

离开上海后的几天旅行,远比我想象的要辛苦,而前方依旧路途漫漫,我只想尽可能地保持体力与精力去川西最终找到我的男朋友。五星级酒店不仅能保证齐全的服务,还在于我需要一个有安全感的私人空间,在离开重庆前不想再被打扰。

入住的时候,我递给酒店总台我的身份证连同一份填好的表格,一瞥间看到了在钱夹的夹层里我与哲的那张合影。哲跟我一样,出门的时候为了方便喜欢找五星酒 店入住。我抽出照片,问总台小姐有没有看到过上面的男人。她仔细地看了看,摇头说没有。我谢了她,小心地将照片放回钱夹。

看来,最能找到他的地方应该就是他老家丹巴了。

酒店工作人员替我订了第二天中午去川西丹巴县的汽车票,车程九个小时左右,但这一班车没有卧铺,只有一路坐过去。我不在乎,想着终于可以到达目的地了,心里只有抑制不住的兴奋。

在酒店的总务中心又查了一遍电子邮件,没有哲的身影。我出了会神,大脑空空的,陷入不喜也不悲的境界。好久我回过神来,决定给哲的父母家打个电话。

拿出我一直保存着的那张写有他父母家电话号码与地址的纸条,按上面的数字拨出去,我听到了几声清晰的拨号音。我拍着胸口试图安抚那颗狂跳的心,这是我第 一次给他父母家打电话,以前因为与他父母并不太融洽,加上他们的方言我一点也不懂,不要说给他们打电话,就连想都不太想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