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一双高跟鞋,我就能征服世界。
– 麦当娜
回到了上海。一切按照某种既无序又预定的轨道发展下去。
我觉得自己瘦下去了。身体的汁液化作墨水汩汩流进了笔尖,流淌到了小说的字字句句。
小四川的外卖准时送来,是那个叫小丁的男孩子送的。在我心情好的时候我会借给他一些书看,有一次他拿了一篇发表在《新民晚报》打工族版面“心声”栏目上的小文章,我看了一遍,惊奇地发现他的文笔不错,也很有想法。他腼腆地告诉我,他的理想就是写一本书。昆德拉预言到了21世纪人人可以成为作家,只要拿起笔来说出自己的话。倾诉的欲望是每个人作为活生生的人存在的精神需求。
我披头散发穿着睡衣通宵地写,然后清晨从书桌上醒来,额头上有紫色的墨水印,环顾四周,空荡荡的,天天不在,电话也不曾响过(我总是拔下电话线忘记插回去),我走到床上,躺下来继续睡。
一天大约是晚上十点多的时候,我突然被敲门声惊醒。我拍拍胸口,庆幸敲门声及时地把我从适才的噩梦中挽救出来,我梦见天天上了一辆老式的用铁皮做成的蒸汽火车,陌生的人坐满了车厢两边的长条凳,我眼睁睁地看着火车贴着我的脸徐徐开动,一个穿军服戴钢盔的男人跳上火车,我犹豫了一秒钟,火车就呼啸而过了。我哭得绝望透顶,恨死自己,只是因为我看错了手表,或者把另一列车的时间误当成这列车的,而我在最后一刻也没有冲上车可能我胆怯了,这个梦似乎暗示着我和天天是两列交错而过的火车。
我疲倦地打开门,门外是叼着一支烟的黑色马当娜,穿黑色使她看上去特别纤瘦修长。
我的思想还滞留在刚才的那个梦里,没注意到她脸上那种不同寻常的表情。她似乎已经喝过酒了,涂了过浓的鸦片香水,头发高高地像古代女人那样束在头顶上,眼睛像碎玻璃片那样闪闪发亮。有种令人不适的气息。
“上帝,你一直呆在这屋里吗?还在写个不停?”她在屋里走了几步。
“我刚睡醒,做了噩梦。对了,你吃晚饭了吗?”我突然想起自己一天三顿都没吃过。
“好吧,我们出去好好吃一顿吧,我请客,”她一把捻灭了烟蒂,把外套扔给我,然后坐在沙发上等我上下收拾停当出门。
她的白色桑塔纳2000就停在楼下马路边。她打开车门,发动引擎,我坐在她旁边,系上安全带,车子很迅猛地开动起来。车窗都大开着,在狂风里吸烟是赏心悦目的一件事,有种所有忧愁随风一扫而光的错觉。
马当娜把车开上了高架桥,自从城市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高架公路后,一批飚车狂也随即在高架上出现了。磁带盒里在放一首张信哲的情歌,“你是不是有了另一个他,讲出来,别怕我伤心。”我这时才发觉她神情有异,再猛一回想那次在Goya碰到阿Dick与朱砂,我反应过来了。
马当娜这个女人一直有让人捉摸不透的特质,她的生活里有太多的即兴、随意和复杂性,对她的以前、现在和将来我一向缺乏某种清晰的猜测能力,我也不知道她与阿Dick是不是玩真的,因为听她口气她有过不少像阿Dick这样的小男朋友。照此推理,阿Dick也不该是她生命旅程中的最后一道温柔小甜点。
“想吃什么?中餐、西餐,还是日本菜?”
“随便。”我说。
“说得真不负责任。我讨厌别人老说‘随便、随便’,你还是想想,选一个吧。”
“日本菜。”我说。这城市文化有严重的亲日倾向,安室奈惠美的歌、村上春树的书、木村拓哉的电视,还有数不清的日式卡通漫画、日产电器都是人们衷心热爱的。而我,则不讨厌清爽雅致的日本菜和日本化妆品。车停到东湖路,大江户日本菜。
灯光像琥珀色的液体倾在地砖上,穿着像木偶一样的服务生整洁有序地在厅堂穿行。蛋羹、金枪鱼寿司、凉拌黄瓜、紫菜虾米汤一一端上。
“你知道吗?我跟阿Dick分手了。”她对我说。
“是吗?”我看看她,她脸色阴悒。“为什么呢?”我的确不太清楚个中原因。但我不想说我曾在goya见过朱砂和阿Dick在一起,朱砂是我的表姐,马当娜是我朋友,我只有尽量客观地看待这件事。
“你还蒙在鼓里吗?-是你的表姐,你的朱砂表姐夺走了我的男人。”她哼了一声,把清酒一饮而尽。
“哦,可不可能是阿Dick主动向我表姐示爱呢?”我冷静地说。因为朱砂在我心目中是个不折不扣的淑女,早上化着不浓不淡的妆坐空调巴士或出租去office,中午在装潢洋气的咖啡馆和小餐馆吃“白领套餐”,晚上华灯初上时迈着猫步走过淮海路美美百货不动声色地陈列着世上顶尖名牌的橱窗,在常熟路口下电梯坐地铁,彩妆补过一回的脸上有淡淡的倦意淡淡的满足的女人们中,就有朱砂一个。而这城市也因为有了众多像朱砂这样的女人,而成为一座流光溢彩、浮华张扬中依然有淑雅、内敛之气质的城市,张爱玲笔下的迷离闺怨、陈丹燕笔下的精致的伤感都发生在这里,有人称上海为“女人的城市”,这也许是相对于那些有阳刚风骨的北方城市而言。
“我以为我吃准了阿Dick,他所思所想我都能猜到,但还是料不到这么快他就对我没有兴趣了。我的钱虽然多,但我的脸是不是很难看?”她笑着抓住我的手,把脸在灯光下微微仰起。
我看到的是一张不能说美但却令人过目不忘的脸,尖尖的脸庞,斜梢飞起的眉眼,苍白而毛孔略显粗大的皮肤,浓得要滴下来的名贵口红,曾经美丽过,但现在柳暗了,云残了,落花缤纷阵阵入梦来,被某些腐蚀性的欢乐、张狂、梦境影响了,这些腐蚀性的东西在柔软的脸上结了痴,使五官变得尖锐、疲倦,能伤别人也易于为人所伤。
她笑着,眼睛红红的,湿湿的,她本身就像一部女人生活史,一张标本,承载了女性特有的立场、价值、本能。“你真的很在乎阿Dick吗?”我问。
“不知道…总是心有不甘吧,是他甩了我…我觉得疲掉了,再也不想找男人了。大概也没有小男孩真的对我有兴趣吧。”她像喝清水一样喝清酒,脸上渐渐泛红,像一朵回光返照的梵高生前就画过的向日葵。在我没准备的情况下,她突然扬手,把一只酒杯扔在地上,一地白玉碎片。
服务生赶紧跑过来,“对不起,不小心的。”我连忙说。
“说实话,你真的蛮幸福的吧,你有天天,还有马克。是不是?很齐全了,生为女人若能如此就是幸福啦。”她继续抓住我的手,我的手心突然爆出了冷汗。
“什么马克?”我强作镇定。此时一个中学生模样的服务生正在拿眼睛觑着我们,两个谈论着私人生活的年轻女人总能引人注目。
“你别装啦,什么能逃过我的眼睛,我的眼睛很毒的。我还有直觉,在南方做了好几年的妈咪可不是白做的。”她笑起来,“放心,我不会给天天说的,那样会要了他的命。他太单纯太脆弱…而且你也没什么错,我能懂你的。”我双手抱头,貌似温和的日本酒在我身上起了作用,头开始晕了,要飞起来了。“我醉了。”我说。
“去做一下脸吧。就在隔壁。”她结了账,拉着我的手,走出餐馆的门,推开隔壁美容院的门。
美容院不大,四周墙上挂着一些真真假假的画,据说美容院的老板本人很有艺术修养,不时会有男人推门而入,不是来看美容床上的女人,而是来买墙上一幅林风眠的真迹。
淡淡的音乐,淡淡的水果香,淡淡的小姐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