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太太的电话救了我,他从床上摇摇晃晃地起身,去接电话,伊娃在电话里责问他为什么一直不答复她发出的那些电子邮件。
我心想,上帝,除了干个不停,我们连打开电脑的力气都没有了。
她只好打电话来问丈夫,最终决定了什么时候回国。他们用我听不懂的德语说了一些话,声音有些大,但不是在争吵。
等到他放下电话,爬上床来,我一脚把他踢开,他翻身坐在地板上。
“我要发疯了,这样子是不对的,迟早会出事。”我说着,开始晕头胀脑地穿衣服。
他抱着我的脚吻了一下,从地板上一堆纸巾中找到香烟,点上一支,叼在嘴上。“我们已经疯了,从我遇见你一直到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迷恋你?你根本不忠实,但又完全值得信任。这两点无与伦比地结合在你身上。”
“谢谢你这么说,”我沮丧地看着自己穿上衣服的样子,太丑陋,像被强奸过度的一具玩具娃娃,但只要再次脱下衣服,惑人的魅力就会在这肉体上重现。“我要回去了。”我低声说。
“你看上去脸色十分可怕,”他温柔地抱住我。
“是的。”我说着,心情糟到不能再糟了,下了地狱也不过如此吧。想哭一哭,讨厌自己又可怜自己。他抱住我,浑身的金色汗毛像伸出来的无数的触角抚慰我。
“甜心,我相信你是太累了,身体消耗越多,产生的爱也越多,我爱你。”
我不要听这些话,我要像一阵风似的逃离这里,回到原来的地方,也许任何地方都不能给我安全感,但我还像老鼠一样从这里到那里地逃窜。
街上的太阳光像刀刃一样白晃晃地能割伤人的眼睛,我听到自己的血液在汩汩流动,一瞬间面对磨踵接掌的街道上的人流我不知所措,不知今夕是何年,不知自己是谁?
二十八 爱人的眼泪
所有的玩笑,所有丢失的卡通。
– 艾伦·金斯堡
在这以后,在黑夜结束时,要拒绝已经太晚了,
想不再爱你已为时太晚。
– 杜拉斯
打开房间门,眼前空荡荡,静悄悄。一只喜蛛迅速地从墙壁爬到大花板上。房间一切是老样子,天天不在,也许还在餐馆里,也许是回来后找不到我又出去了。
我已经意识到我的突然消失也许是个致命的错误,这是我第一次没有任何伪饰地消失,天天肯定会给我打电话,他如果发现我不在家…我没有力气去考虑别的事,洗了澡,强迫自己吃了两粒安定片,在床上躺下来。
梦里是一条浊黄宽阔令人生畏的大江,没有桥索,只有一叶会漏水的竹编小舟,一个白胡子坏脾气的老头看管这条船。我和一个看不清面目的人结伴过江,在到江中央的时候,一股大浪打过来,我锐声尖叫,臀部已经被漏进来的水打湿,那个面目不清的人从背后紧紧抱住我,“不要担心,“他(她)轻轻耳语,然后用身体平衡了我们的小船。当下一个危险即将出现的时候,梦结束了。电话铃响惊醒了我。
我不想接电话,刚刚发生的梦中情节迷住了我,那个与我同舟共济的人是谁,有句古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
我的心脏不适地搏动着,终于我接起话筒,是康妮的声音,她显得很不安,问我知不知道天天在哪里。我的头剧烈痛起来,“不,我也不知道。”
我讨厌自己虚假的声音,如果康妮知道我这些天在什么地方做了些什么勾当,她可能再也不愿与我说话,她甚至会找人打死我吧,如果她真的曾经在西班牙谋害了她的前夫,如果她真的有一颗毒辣的却又充盈着母性汁液的心,她就该知道她为之牵肠挂肚的独生子怎样被他最爱的女孩所背叛,所欺骗。
“我打过几次电话,没人接,我真担心你们两人同时消失了。”她的话里有话,我假想听不出她的意思,“我这些天在父母家里。”
她叹了口气,“你母亲的腿好了吗?”
“谢谢,她已经没事了。”我转念一想,问康妮,“天天不是在餐馆那儿画画吗?”
“还剩最后一部分没有完成,他就走了,我以为他回家了。他不会出事吧?”她焦虑的声音。
“不会,可能去了其他朋友家了吧,我马上打电话问一问。”我第一个想到了马当娜,打电话过去,马当娜的声音沙哑地响起,天天果然在她那儿。
“他说还想在这儿住几天。”马当娜的声音暗示着什么,天天不想回来了吗?他不想见我。因为我消失了几天都没有通知他,我猜他可能给我父母家里打过电话,那么我的谎言立不住脚了。
我烦躁地在屋里走了几圈,抽了几支烟,最后决定去马当娜家,我必须要见到天天。
坐在车里,我大脑空无一物,编了101个给自己开脱的理由,一个比一个立不住脚,谁会相信我突然消失是为了赴一个远在广州的大学同学的婚礼,或被上门打动的蒙面人掳走了。
所以,我不准备撒谎了,告诉他我这几天都做了些什么,我做不到面对一个有着婴儿般纯洁眼神。天才般智商的、疯子般爱情的男孩说谎。我不能那样子羞辱他的心智,除了告知真相,我已经做好最恶劣的打算,我在这短短的几天里同时失去生命中的两个最难忘的男人。
我总是在妥协、折衷、说谎,同时又总是对爱情和现实抱有过于诗意的态度,我觉得全世界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孩,都没有我这样糟糕,复旦的校长应该收回我的毕业证书,梦想家协会会长应公布我的墓志铭,而只有上帝在剪着手指甲微笑。
一路上,我在心里默念:“好了,说出来吧,好了,我受不了了,天天我爱你,如果你感到我恶心,就冲我吐口痰吧。”一路上我都在筋疲力尽地等待路的尽头的出现,我累坏了,化妆镜里是个陌生的有着黑眼圈和干嘴唇的女人,她因为多重人格和胆怯的爱而病入膏盲了。
马当娜的白色别墅坐落在乡下的一片花红柳绿之间,她特意让人做了条长而又长弯而又弯的车道,按照美国人的《格调》一书的论点,一条长到看不见门口的车道暗示着主人的高贵社会身份和所处的上流阶层。但车道两边的杜鹃和杨柳以俗丽的风景破坏了这种象征。
我对着门口的应答机说话,我来了,请他们快开门。
门自动开了,一条猎犬虎虎生威地跃出来,我一眼就看到了躺在草坪上抽烟的天天。
我绕开猎犬,到天天旁边,他睁开眼看了我一眼:“嗨!”他睡意蒙胧地说。“嗨!”我打着招呼,不知所以地站了一会儿。
身穿鲜红便服的马当娜从门廊的台阶上走下来,“要喝点什么吗?”她挂着懒洋洋的笑问我,保姆送来了一大杯掺红酒的苹果汁。
我问天天这两天过得好吗,他说:“蛮好。”马当娜打了个哈欠说,这儿什么都有,你也可以往下来,好热闹的。楼房的阳台上又陆续出现了几个身影。我这才发现这儿有一帮人,包括Johnson在内的几个老外,老五和女友,还有几个模特长相的又瘦又高的姑娘,从脸上都有种懒洋洋的表情,像一大群游移在毒窝里的蛇一样。
从那样的眼神那样的氛围让我嗅到了大麻的存在。我走到天天的身边,他把脸俯在草叶上,好像在半昏睡状态与土地作某种交流,恍若古希腊神话中的大地之子泰坦,离开土地就会死去。与他面面相对,有时就像与突如其来的忧郁相对,同时还隐藏着某种难以置信的狂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