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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小说家是他,"我朝里间对他女人说,"他是天生讲故事的好手,当年班上没人能讲过他。只要他一开讲,全都傻听着。可惜,才写了篇小说,没出笼就给毙了。"我为他不免有点惋惜。

  "他也是,只有你来才这样讲,平常连句多话都没有,"他妻在房里说。

  "你就听着,"他对他女人说。"说下去!"他真的提起了我的兴致。

  他喝口酒,重又提起精神。

  "这几个上去,把他眼镜除了,用枪管撩拨撩拨他,厉声问:你要是人,跑什么?他混身哆噱,噢噢乱叫。有个伙计拿枪顶了他一下,吓唬他说,你要再装神弄鬼,就把你毙了!他这才哭出声来,说他是从劳改农场逃出来的,不敢回去。问他犯什么罪了?他说他是右派分子。这伙都说,右派分子都哪年的事了?早平反了,你还不回去?他说他家里人不敢收留他,才躲到这大山里来的。问他家在哪里?他说在上海。这伙儿说你家里人都他妈的混蛋,为什么不收留你?他说他们怕受牵连。大家又说,受个鬼的牵连,右派分子都补发了一大笔工资,这会人还巴不得家里有个右派分子呢。又说,你是不是有精神病吧?他说他没有病,只是高度近视。几个伙计都止不往直乐。"

  他女人在房里也笑出声来。

  "你才是个鬼,只有你才讲得出这样的故事。"我也止不住笑,好久没这么快活。

  "他是五七年打成右派,五八年弄到青海农场劳改。六0年闹灾荒,没吃的,浮肿得不行,差点死掉,逃回上海,躲在家里养了两个月。家人硬要他回去,那时候定量的口粮人都不够吃,再说,又怎么敢长期把他藏在屋里?他这才辗转跑进大山里,已经二十年了。问他这些年怎么活下来的?他说头一年,山里一户人家收留了他,他帮他们打柴,做些农活。后来下面的公社里听到了风声,要查他来历,他才又躲进这大山里,平时靠那户人家暗中给他点接济,弄盒火柴,给点油盐。问他怎么打成右派的?他说他在大学里研究甲骨文,当时年轻气盛,开会讨论,对时局发了几句狂言。众人说,跟我们走吧,回去研究你的甲骨文。却硬是不肯走,说要把这片包谷收了,是他一年的口粮,怕走了叫野猪给糟蹋了。众人都起哄说,叫它们拉屎吧!他要去拿他一身衣服。问他衣服在哪里?他说在崖壁下一个山洞里,天不是太冷的话,平时舍不得穿。有人给他一件上衣,让他扎在腰上,才领着他一起回到营地。

  "完了?"

  "完了。"他说,"不过,我还想了个另外的结尾,拿不准。

  "说说看。"一天之后,他也吃饱了,喝足了,沉沉一觉睡醒过来,突然~个人号陶大哭起来,都弄不清他又怎么了?只好过去问他。他涕泪俱下,喂噎了半天,才说出句:早知道世上还有这许多好人,就不至于白白受这许多冤枉罪!

我想笑却没笑出来。

  他眼镜里闪烁出一点狡狯的笑容。

  "这结尾多余,"我想了想说。

  "是我故意加的,"他承认,摘下眼镜,放到桌上。

   我发现他散漫的眼光与其说是狡狯,倒不如说有点凄凉,同他戴上眼镜时那种总嘻笑憨厚的样子判若两人,我以前没见过他这模样。

  "你要不要躺一会?"他问。

  "不要紧,横直也睡不着,"我说。

  窗外已见晨爆,外面暑热退尽,吹进习习凉风。

  "躺着一样聊,"他说。

  他给我支上个竹凉床,自己拿了个帆布躺椅,把灯灭了,靠在躺椅上。

  "你要知道,当时运动中审查我,也就这帮抓野人的伙计,差一点没把我枪毙掉,子弹擦着头皮飞过,没被他们失手打死,算我命大。事不关己,人人都是好汉。

  "这也就是你这野人的故事的妙处,听来人人快活,其实人都非常残酷,你也就不必再把它点穿了。

  "你讲的是小说,我讲的是人生。我看来还是写不了小说。

  "一说有蚤子,大家都去捉,生。怕自己是蚤子,有什么办法?

  "人要都不去捉呢?

  "也还怕被人捉。

  "你不就不肯去捉吗?

  "也还是被人捉。

  "就这么车载轴转下去?

  "总还有点进步吧?要不我敢来找你喝酒?早当野人去了。

  "我也一样收留不了你。要不,哥儿们一起当野人去?"他也笑得从躺椅上坐了起来。"这结尾还是不要的好,"他想了想也说。

六十二

  你说他把钥匙丢了。

  她说她懂。

  你说他当时明明看见那钥匙放在桌上,转身就再也找不到了。

  她说是的,是的。

  你说,那是一把赤裸裸的钥匙,没有钥匙串的钥匙,原先有个钥匙串,链子上还挂着个卷毛小狗,一只红色塑料的小哈巴狗。再早也没有钥匙串,是他的一位朋友送的,当然是一位女朋友,并不是那个意思上的女朋友。

  她说她明白。

  你说,后来那小狗断了,挺滑稽的,打脖子那儿断了,就只剩下个红色的小狗头,他觉得有些残忍,就把钥匙从上面取下来了。

  明白,她说。

  你说,就那么一把赤裸裸的钥匙,他好像是放在书桌上的台灯座子上,座子上还有几颗图钉,图钉都在,可钥匙却不在了。他把桌上的书从这头倒腾到那一头,还有几封待复而一直没想好怎样复的信,就搁在台灯边上。还有一个信封盖住了台灯的开关。你说他就没看见那把钥匙。

  往往是这样的,她说。他出门去有事情,不能让房门开着。关上的话,那锁碰上不带钥匙他又无法进来。他必须找到钥匙。桌上的书,纸,信件,零钱,一些硬币,钥匙和硬币很容易分得清楚。

  是的。

  可那钥匙就找不到了,他又爬到桌子底下,用扫把扫出好些带灰尘的绒毛,还有一张公共汽车票。钥匙落在地上总有声响。地上只堆了些书,他都翻过,码齐了,书和钥匙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不可能混淆在一起。

  那当然。

  就这样找不到了,那钥匙。

  抽屉里呢?

  也翻过了。他记得他好像开过抽屉。他曾经有过这习惯,把钥匙放在抽屉的右角,可这也是好久以前的习惯了。抽屉军塞满了信件,稿子,自行车牌照,公费医疗证,煤气供应卡和各种其他单据。也还有一些纪念章,一个金笔盒子,一把蒙古刀和一把景泰蓝的小剑,都是些不值钱扔了又可惜的东西,只多少还保留些记忆。

  谁都有,可谁都珍贵。

  记忆未必都是珍贵的。

  是的。

  丧失了反倒是一种解脱。还有那些掉了永远也不会再用 的纽扣,原先钉着这颗墨蓝色有机玻璃的钮扣的那件衣服早就扎了拖把,可这钮扣居然还留着。

  是的,后来呢?

  后来把所有的抽屉全都拉开了,里面的东西都翻了出 来。那不会有的。明知道不会有还要去翻。

  是这样的。口袋掏过了吗?

  全掏过了,裤子前后的几个口袋都模过不下五六遍,扔在床上的上衣口袋也淘过了,所有放在外面的衣服口袋都摸过,只有放在箱子里的没动。

  然后-

  然后把桌上的东西弄到地上,把床头柜上的杂志顺理一遍,书柜子也都打开,连被子也抖过了,床垫子、床底下,噢,还有鞋子!鞋子里面,有一回,一个五分钱的硬币掉进去了,穿上鞋出了门硌脚才知道。